每一个生命都诞生于平凡
小小的我
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
我从不惧怕任何挑战
因为只有不断磨练
才能变得像他们那样强大
我向往有一天
身披白大褂,手执柳叶刀
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
我也希望有一天
身着绿军装,手握铁血枪
保家卫国洒热血,征战沙场走四方
守护生命是我的骄傲
保卫国家的是我的自豪
青春不只是诗和远方
还有家国与边关
青年强则中国强!
为中华强盛,让我成为中国力量!
战!让血脉偾张!
剑!让战鼓擂响!
誓!百炼成钢热血男儿跃马沙场!
让青春绽放铁血荣光!
这是属于中国的力量,
这是燃烧青春的荣光!
2017年大学生征兵指南
征集时间
男青年报名从1月10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女青年报名从6月10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6月起组织初检初审,8月6日至28日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初审批定兵,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完成征兵。
征集对象
男青年:大学在校生为17至22周岁,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17周岁至24周岁。
女青年: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为17至22周岁。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5年5月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5年7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
义务兵经济补助补偿
义务兵服役两年,可享受经济补助补偿:高中生最高8.81万元;专科生最高约11.21万元(含学费资助),本科生最高约12.01万元(含学费资助)。
1、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71万/年,两年3.42万元。
2、 义务兵津贴费。列兵津贴9360元/年,上等兵津贴10560元/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津贴费合计约1.99万元(由部队逐月发放给本人)。
3、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役时,部队发放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退伍补助费4000元,发放1个月津贴费、粮油补贴和服装费等约1500元,转移支付养老保险10456元,总计约2.5万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两年共计9000元。
5、学费资助。入伍的本专科学生(含新生)可享有学费补偿或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高职(专科)升学。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8、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9、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10、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1、大学生士兵在部队发展前景。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选改士官。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可选改为士官。
青秀区应征入伍大学生优待政策
1、报销路费。8月份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青秀区报名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由青秀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
2、发放一次性鼓励金。给在青秀区应征入伍服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
3、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南宁市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由青秀区民政局按照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约17100元)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4、办理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
联系方式
学校征兵办公室 容老师、梁老师 电话:5358976,地址:武装部/保卫处114号办公室
广西医大2017征兵联盟 QQ群号:340881047
广西医科大学征兵办公室
武 装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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