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新生:
2018年新生入学户口迁入工作已经开始,本着学生自愿迁入原则,为确保2018级新生户口迁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非我校本科毕业考取的研究生、本科、5+3一体化及高职的同学,办理户口迁入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 两张一寸白底彩照(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班别、学号)
2、由我校本升研、专升本且户口在校的同学,须到户籍办登记备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户口迁入办理时间
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30日 上午:8:00—12:00
(周末、节假日除外) 下午:15:00—18:00
※请同学们务必按照以上时间办理,逾期不候。
三、户口迁入办理地点:学校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厅户籍办(12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按南宁市公安局要求,身份证上的住址必须与其户口地址一致,因此户口由南宁市外迁入的同学应等待户籍办通知后尽快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到滨湖派出所照相、录入指纹以便重新办理身份证;
2、将户口迁到我校的新生需要交一寸一张白底彩照电子版至户籍办QQ邮箱:3039456322,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及上交一寸一张白底彩照电子版的新生,滨湖派出所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续带来的诸多不便,均由本人负责。@qq.com
3、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请加入户籍办QQ群,以方便接收通知文件及咨询户籍事宜。
群号:875154106(验证格式:姓名+学号;进群后修改名片,格式同验证格式)
4、温馨提示: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首次申请办理需登记满六个月后方可领证,请需要办理的同学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办办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户籍办(电话:5358922)
广西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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